题目内容
来源: 《国际经济法》历届试题 课程号:00585
[多选]

中国大华公司与美国美利公司签订犷一出口棉花的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品质为三级,信用证支付。交货时大华公司因库存三级棉花缺货,便改装二级货物,并在发票上注明货品二级,货款仍按原定三级货价格计收。在办理议付时,银行认为发票注明该批货物的品级信用证规定的王级品质不符,因而拒绝收单付款。美利公司认为该货有特殊用途,因而不能受大华公司所交的二级货,并主张大华公司应承担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B.大华公司所交货物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故大华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C.银行不应拒绝收单付款D.本案信用its的受益人为中国大华公司
查看答案
《国际经济法》其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