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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事务》历届试题
课程号:99999
[多选]
李霞是某公司的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公司连续1年拖欠支付工资,李霞不得已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李霞可以()
A.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权阻止。B.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权阻止。C.在提出辞职时,可以一并向公司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要求。D.在提出辞职时,一并向公司提出支付拖欠工资;但无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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