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形考作业三答案:
(第三编 法的创制 第四编 法的实现)
一、名词解释
1、法的创制
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2、法律规范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
3、法的体系
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系统的统一整体。
4、法的部门
是指对一个现行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