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1)】形考作业三:
分析案例
第一题:
【案情】
王某,女,33岁。
王某经人介绍与汤某相识结婚。婚后,两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加之家境贫困,王某对汤某渐生厌心。一日上午,两人又因家中所养的鸡发生瘟疫相互埋怨,继而发生争吵。汤某动手打了王某两巴掌,王某遂产生杀害汤某之意。
当日午饭前,王某将灭鼠药放入汤某准备要吃的稀饭中。汤某吃过后即出现恶心、呕吐症状,随之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王某见状十分恐慌,后悔不该投毒杀夫,于是忙向邻居呼救。在邻居的帮助下,王某将汤某送到医院。经抢救,汤某脱险。
【问题】
1.王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
答:1.王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但属于犯罪中止.已构成故故意杀人罪,因为王某已着手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
2.对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中止,由于王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对王某宜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并减轻处罚的原则处理.
第二题:
【案情】
周某,女,17岁。
甘某,女,16岁。
李某,女,13岁。
孔X详,男,19岁。
胡X瑜,男,18岁。
【问题】
周某,甘某,李某,孔X详,胡X瑜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对于他们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
答: 本例应按两个案分别处理.
周某,甘某,李某犯的是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孔X详,胡X瑜犯的是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孔X详,胡X瑜属于强奸罪的情节严重行为,按法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