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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资源网《社会保障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

最近更新: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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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学作业3

一、名词解释

1. 医疗保险。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缴纳保险费进行筹资,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病接受了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 社区医疗保险。依靠社区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筹集资金,用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

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职业,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职工提供资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手段帮助其实现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4.工伤保险。又叫职业伤害保险。指职工因生产或工作发生受伤、残疾、职业病或死亡,本人及其家属丧失收入来源,生活无保障时,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填空题:

1 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   2 后付制, 预付制    3 《失业保险条例》  4 就业保障 , 消极的事后救助 , 积极的就业促进    5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范围 , 受保人的范围    6 工伤预防

三、单选题:1BDACAABDBC

四、多选题:1ADEABCDACDABCDABCDBCDEABCDBDABCEABCD

五、简答题:

1答: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特点主要有:

  第一,医疗保险的支付环节将医疗保险的提供者与医疗服务的提供者连接起来,成为二者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纽带。这一特点使医疗费用的支付与享受医疗服务相分离,使医患之间的经济关系退到次要地位,解除了双方尤其是患者对费用的担忧。在医疗保险制度下,原来的医生与病人双方关系变成了医疗服务提供者、患者和保险机构(第三方)之间的三角关系。在新的关系结构中,医生向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关系没有改变,变的只是费用支付关系,即由保险机构为病人支付医疗费用。

第二,医疗保险机构与定点(约定)医疗单位的费用支付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为了便于管理,一般医疗保险机构都会为参保人选定一家或几家医院,作为患者就医的医疗单位,被选定的医院叫做定点医院或约定医院。医疗保险机构与定点医院必须签订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医保双方的这种法律关系,保证了医疗费用补偿的可靠性。

第三,医疗费用的补偿是有限补偿。医疗保险收取的保险费是有限的,因此,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也是有限的,而且一般都规定参保人就医也要自付一部分医疗费用,这样做的目的是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医疗保险机构必须通过合同,在费用补偿上限制医院提供过度的服务。

2答:失业保险的目标可从打的社会经济层面和失业者个人层面分别来看。从失业者层面来讲,失业保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非自愿失业者提供物质帮助,使他们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得以维持,从而为他们再就业提供了缓冲期,使他们有时间寻找新的工作。从社会经济层面来讲,失业保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保障尽可能多的失业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来维持社会安定、缩小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保护劳动力资源,保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以实现供需平衡,稳定经济的目标。

3答:主要问题:第一,失业率不断升高,导致失业保险支出越来越大。 第二,失业保险入不敷出,支付压力称重。第三,高水平事业保险助长不良风气,影响经济健康增长。

改革趋势:第一,限制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第二,加强失业保险的管理和运营。第三,突出就业向导。

4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工商保险制度应当与工商预防、工商健康有机结合,工伤保险制度也由此从被动补偿的消极阶段走向预防、补偿与康复相结合的几级阶段。在这三大环节中,工伤预防的任务是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来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伤事故及其危害后果;工伤保险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保障受伤害者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地医治,同时对其受到的经济损失给以补偿;工伤康复则是通过医疗手段的延伸促使受伤害职工的身体康复,并通过相应的职业再培训来帮助其恢复职业能力,促使其重新从事相应的工作。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一个缓和乃至使工伤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的良性循环体系。

六、论述题:

(一)答: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相比医疗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医疗保险具有普遍性   2医疗保险因涉及面广而更具复杂性   3医疗保险属于短期的、经常性的保险   4医疗保险是通过医疗服务和费用补偿来是实现的    5医疗风险的发生率高,且费用难以控制

(二)   答:由于工伤事故的普遍性及其危害性,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无论对劳动者个人还是对国家和企业都有着极

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劳动者来说,实施工伤保险不仅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保障了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属因工伤遇到生活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受工伤的劳动者或其遗属陷入贫困状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因此,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是社会对劳动者所作出的社会贡献的肯定。对于国家和企业来说,工伤保险通过对遭遇工伤事件的劳动者或其遗属提供相应的收入与生活保障,实现了防止少数人陷入贫困和减少劳动争议的社会目标,对企业的正常生产也起到了保证作用。而工伤保险所具有的互助互济、分散风险的功能,对于企业与雇主尤其是财力有限的中小企业,无疑是一种成本较低的安全机制。同时,工伤保险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因为事故预防的费率机制和管理措施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它的实施将对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有积极的作用。此外,工伤保险制度还是应对加入WTO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也是中国企业进一步走向国际商场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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