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形考作业三:
1、简述秦朝“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见指导书104——105页
2、简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
1)皇权至上,法至君出。即皇帝大权独揽,其诏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它可以取消、更改、补充法律,是封建立法的基本原则;
(2)应经合义、礼法融合。以经决狱,以经代律,使儒家思想在法律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从而奠定了礼法融合的基础;
(3)“三纲”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4)德主刑辅,先教后刑。从孔子到董仲舒都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主张以德服人,但也重视刑罚的作用,不过应先教后刑,德主刑辅。
3、试述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见指导书108页
试述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的内容。
见书261——272页
简述晋代律学的特点。
见指导书124——125页
4、魏晋玄学有哪些著名的观点?
指导书132页
5、试述李世民及其统治集团主要的法律思想。
见指导书141——143页
6、简述隋文帝的立法、司法思想。
见指导书140——141页
7、韩愈的“性三品”说的重要内容。
见指导书146页
8、简述《唐律疏议》所反映的礼法融合思想。
见指导书143——144页
9、试述《唐律疏议》所体现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1)德礼为本,刑罚为用。德礼和刑罚对行政教化都不可缺少,两者相辅而成,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完整的礼主刑辅、礼法结合的思想体系。标志着中国古代的礼治法律化已接近完成。
(2)封建纲常的法律化。唐律“一准于礼”,全面具体地体现了三纲的原则。凡是反对三纲的,均被认为触犯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列为十恶大罪,是刑罚打击的重点。
(3)维护等到级特权的立法思想。唐律是一部封建统治阶级的特权法,按照礼的原则,把人们分成许多等级,并为每个等级的人规定了不同的法律地位,赋予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具体体现在:贵族、官吏有罪无刑,良贱异法等。
(4)综上所述,礼法结合的唐律吸收了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经验和法律原则,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一部治国安邦的法典,成为宋元明清各代法律的蓝本,但其规定种种等到级特权,对后世产生了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