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概论】形考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犯罪意图:是指被告人故意或鲁莽地(罔顾后果地)触犯刑事法律,或被告对他的责任有严重的疏忽。
2、串谋罪:是指两人以上协议实施不法行为或协议以不法手段实施合法行为。
3.事实自证法则:是由马洪诉奥斯本案所确立的原则,是指如果损害事实本身即足以说明被告存在疏忽,原告即可免负举证责任。
4、“雷兰与弗莱彻法则”:是英国判例法所确立的一项民事侵权法律规则,这项法则所规定的是绝对责任(严格责任),不以行为人的故意或疏忽为责任条件。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1、 BC;2、A;3、BCD;4、BCD;5、D;6、A;7、ACD;8、B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2、√;3、×;4、√;5、×;6、√;7、√;8、√;9、×;10、√。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香港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2)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3)宁纵不枉原则。
2、香港刑罚的辅助性措施有哪些?
香港刑罚的辅助性措施包括:
a) 劳役中心惩戒;(1分)
b) 教导所改造;(1分)
c) 感化;(1分)
d) 戒毒措施;(1分)
e) 社会服务令;(1分)
f) 守行为。(1分)
3、疏忽作为民事侵权被起诉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行为人负有注意义务;
(2)行为人未尽注意义务;
(3)有实际损害后果的发生;
(4)疏忽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5)损害的发生并非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
五、论述题(22分,任选一题)
1、试论香港刑罚的种类。
(1)终生监禁
终身监禁是指将罪犯关押于监狱,剥夺其终身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香港刑法中规定判处终身监禁适用于放火罪、故意致人重伤罪、抢劫罪等情节严重的犯罪。
(1) 监禁
监禁是指剥夺一定时期的人身自由并予以关押的刑罚方法。在香港,监禁的最高刑期为25年,最低刑期为1个月。绝大部分的犯罪,均可按法律的规定适用监禁。
(2) 罚金
罚金是指以惩罚的方式责令罪犯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罚金既可以作为一种独立刑单独适用,也可作为附加刑与监禁等其他刑种并科。
(4)辅助性刑事措施。
辅助性刑事措施是主要刑罚的补充,是指主要刑罚之外,处理青少年和其他较轻微犯罪的措施。常见的辅助性刑事措施有:劳役中心惩戒、教导所改造、感化、戒毒措施、社会服务令、守行为。
2.试述香港民事侵权的救济。
答案要点:
香港对民事侵权的救济方法多种多样,最常用的方法是损害赔偿。包括:
A.普通赔偿和特别赔偿
B.象征性赔偿
C.加重赔偿
D.惩罚性赔偿
E.强制令
(展开论述见导学36-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