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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资源网《农村经济管理》平时作业(一)答案

最近更新: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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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政策法规平时作业()

一、农业法和农业的概念

  农业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狭义的农业法则仅是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在本章中,我们主要研究狭义的农业法中的有关问题。

  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

  1993年农业法就规定了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的立法宗旨,并确立了国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在1993年农业法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规定以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为立法宗旨,同时规定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长期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整个农村基本政策的核心内容。而农村土地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制度,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以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为核心,保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002年全国人大专门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在农村以公有制为主体,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耕地的90%以上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在农村主要是坚持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绝不允许土地私有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绝不是私有化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要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小城镇建设为契机,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维护农户的市场经营主体地位,放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基本含义是:第一,他们可以依法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和其他各项权利,满足自己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各种需要。第二,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行政的或者司法的救济手段,获得国家的保护。第三,任何侵害他们权利的违法行为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科教兴农的原则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实行农科教结合,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注重人才培养,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是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根本途径。在农业资源总量与人均占有量逐年下降不可逆转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走农业、科技、教育相结合的道路,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5、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不断提高人群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满足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人群需求又不损害别的地区或国家人群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

  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针的目标是:保持农业生产率稳定增长,提高食物生产和保障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状况,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和可再生能源,以满足逐年增长的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七个方案领域是: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管理;加强食物安全和预警系统;调整农业结构,优化资源和生产要素组合;提高农业投入和农业综合生产力;农业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可持续性农业科学技术;发展乡镇企业和建设农村乡镇中心。

 

二、见教材P12~P131——8

 

三、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规定是农业法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农业法第五条规定,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四、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产品流通信息不畅,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大。市场调节的关键是全面、准确、快捷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近年来,农业部加快推进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全国的大中型商业企业普遍实现了联网或建立了企业网站,但这些现代化的网络信息系统对于农产品流通来说还存在信息不集中、农民和商户用不上、信息质量低等问题,从而导致我国农产品流通只能接受市场的自发性调节。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滞后,功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我国农产品流通已形成以批发市场为枢纽的流通体制,目前全国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500多家,但这些批发市场大部分是在农产品供求追求数量扩张阶段建立的,已远不能适应现在供求质量提高新阶段的需要。三是流通的农产品质量偏低,食用安全缺少保证。

 

根据《农业法》的规定,我国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加强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农业法》对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审计监督。

  2、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除国家财政投入外,通过信贷资金、其他社会资金和外资对农业进行支持,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

  3、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加强农村信用制度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金融支持。

  4、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要逐步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

  5、在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了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扶持措施。

  6、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

  7、扶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贸易,采取措施保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之间的合理比价。

  8、做好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

  9、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

应该说我国目前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比较完备的,问题是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能把各项措施认认真真的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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