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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资源网《经济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最近更新: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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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1

  第一章--第五章

  一、单项选择题

  1C2A3C4A5B6B7D8B9C10D

  11A 12D 13D 14B 15B

  二、多项选择题

  1ABE 2AD 3ABCD 4ABCE 5ABC

  三、判断分析题

  1、错。(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

  2、错。(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错。(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4、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错。(注册制注重公开原则;核准制注重实质管理原则,二者并非完全对立,将二者结合起来,则可有效祢补个自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作用。)

  四、简答题

  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答:(1)行为人合格;(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

  3、合伙企业的特征

  答:㈠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㈡各合伙人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㈢合伙企业必须订立合伙协议;㈣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有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证劵交易的一般规则

答:证券交易是指对已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流通和转让。1、上市交易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否则,不得上市买卖。2、交易方式主要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等。3、交易的限制,下列人员从事证券交易受到限制:(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作人员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3)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

  五、案例分析题

  一、答:1.无法律依据。

   公司经理委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却采购了10000斤。对第一个5000斤经理虽生气,严厉批评了牛某,但告诉财务付款,是对牛某越权行为的追认,该追认权属于形成权,一经行使即生效,不得反悔。其后来要求牛某自行处理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无依据。

   对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属未经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其责任

  二、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得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对的。

  三、答:(1)第1条公司由三方组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

  (2)第5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的工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须设董事会,只是在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情况下,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但这仅是例外,并不排除在股东人数少、规模小设董事会的情况。

  其余的条款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而第2条约定30万元人民币则不符合规定;

  (2)第3条约定以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折价出资的金额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规定;

  (3)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是依出资人比例享有利润分配和承担风险的,因此,第4条约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规定;

  (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而不是经理。因此,第6条约定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存续期间,出资不得抽回出资,如确须抽回投资,须按转让投资的方式进行。因此,第7条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四、答:该公司的行为属操纵市场行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称作操纵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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