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制基础】形考作业二:
一、填空题
1.宪法、组织法;2.同级人民政府;3.执法监督、业务指导;4.国家;5.抽象、具体;6.羁束、自由裁量;7.教育教学;8.公共权力。9.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10.受教育权;11.任何组织、个人;12.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13.批准设立、登记注册。
(书内参考页码:1.p62;2.p63;3.p63;4.p65;5.p65;6.p66;7.p80;8.p81;9.p297;10.p87;11.p92;12.p263;13.p78。)
二、判断题
1.错 、 2 错 、 3 错 、 4 错 、 5 错 、 6 错 、 7 对 、 8错 、 9 错、 10 错 、 11 对、12 错 、 13 错 、 14 错 、 15错。
三、简答题
1.简述教育行政机关的涵义。
教育行政机关是依宪法、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代表国家从事教育行政管理,行使国家教育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2.简述教育行政行为。
教育行政行为,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实施的所有产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具有从属于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单方性、强制性。
3.简述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
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及教育行政机关本身发生的影响。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由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构成。
4.简述教育行政行为的种类
(1)教育行政立法行为。(2)教育行政许。(3)教育行政确认。(4)教育行政监督。(5)教育行政处罚。(6)教育行政强制执行。(7)教育行政裁决。(8)教育行政复议。
5.简述学校的法定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6.简述学校的法定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书内参考页码:1.p62;2.p64-65;3.p67-68;4.p68-69;5.p81-92;6.p93-96。)
四、论述题
1.论述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
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是教育行政机关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中权利和义务的综合体现。其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1).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教育管理职权,同时又必须依法履行义务。(2).依据法律,教育部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对于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规章,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关都必须遵守执行。(3).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关都是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对同级人民政(4).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的范围内享有的职权各不相同,但在遵守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和可能,仍独立享有相应的行政权。(5).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上下级教育行政机关内部存在着执法监督、业务指导关系,但在外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各级教育行政机关都是独立的行政法主体,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教育行政事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实施教育行政管理职能,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其必须服从或予以协助。(7)教育行政机关负有依法行政、接受监督,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责任与义务。(8)教育行政机关以“机关法人”的民事主体身份参与民事法律行为时,他平等地和其他民事主体发生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
2.如何理解学校的法律地位?它有何特点?
(1)学校法律地位的实质是其法律人格。主要从其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反映出来,是其办学自主权的抽象化、形象化。(2)学校法律地位的内容体现其任务、条件和特点。(3)学校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由法律赋予的。学校成为法人的实体要求是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4)学校的法律地位不仅包括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人地位,也包括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则由宪法和行政法所规定。
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公共性;(2)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公益性;(3)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多重性。
3.请联系实际,论述如何依法治校?
(1)树立法治观念,在学校内加强法治的教育与宣传;(2)依法行使学校的法定权利,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3)依法履行学校的法定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4)联系实际进行论述。
(书内参考页码:1.p63-64;2.p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