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所有资源 > 《婚姻家庭法学》资源 > 电大资源网《婚姻家庭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答案

电大资源网《婚姻家庭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答案

最近更新:2020-04-11
270

 一、名词解释:

1、群婚制:群婚制就是团体婚制,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子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2、社会机构抚养:指由国家设立的社会福利院对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行的养育。

  3、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4、分别财产制:指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涉外婚姻(本书指狭义):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结婚、复婚或离婚。

6、联合财产制(这个名解书上没有,答案来自赵老师处):指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财产仍各自所有,但是该财产被合并在一起,由丈夫统一管理,丈夫对妻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处分的一种夫妻财产制度。

二、填空题:

1、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

2、一定范围的亲属

3、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4、亲属间

5、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6、必备、禁止

7、完全,强迫,干涉

8、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

9、抚养,赡养

10、生活费,教育费

11、军人本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12、准予,婚姻登记机关

三、选择题:(其中23题的罗马法和寺院法要会推算,考试必有)

1B     2C    3B    4B    5AC 

6ABD  7AC   8AB  9BD  10ABC

四、论述题:

1、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答:撤销婚姻的原因是一方或双方受胁迫。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或一主并无成立婚姻的合意,而是受到他方或第三人的胁迫而成立的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婚姻自由: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2)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3)男女平等: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婚姻法的又一原则,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关怀妇女、爱护儿童、尊重老人的精神。

5)计划生育: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发展速度。它包括两个含义:节制生育,降低人口的发展速度;鼓励生育,提高人口的发展速度。

五、案例分析:

答:财产的分割:

1、王某父母赠与王某个人的那套房屋归王某个人所有;

2、朱某继承的一套房子作为王、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王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0元,也作为王、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孩子归母亲即朱某抚养,因为孩子只有10个月,根据婚姻法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应当理解为两周岁以下。

因孩子的归处及从照顾妇女、保护儿童的利益出发,王、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适当的给予女方多分一点。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中所得到的赠与和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说明的,即给个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重要提示:本站不支持微信或苹果手机充值及下载,为了避免下载出错,请用电脑访问下载资源
《婚姻家庭法学》其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