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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资源网《婚姻家庭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答案

最近更新: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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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法】形考作业四:

一、填空题

  1.复婚  2.二 旁系  340周岁  4.法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  5.被撤销 照顾无过错方  6.书面 夫妻双方

二、不定项选择题

  1B   2C  3ABC  4ABCD  5ABCDE

三、名词解释

  1.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被有条件地确认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相对

  2.夫妻约定财产制,即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的形式确定使用的财产制形式的制度。

  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4.共诺婚:以男女双方合意而成立的婚姻。

四、问答题

  1.简述寺院法关于亲等的计算方法的内容

  (1)直系血亲的计算方法与罗马法完全相同

  (2)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首先从己身和该旁系血亲分别上数至最近同源长辈直系血亲,如果两边相等,则这一相同的世代数为双方的亲等数,如不相等,则取世代数大的一个作为双方的亲等数。

  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  

按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3.简述遗嘱的概念及有效条件

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遗嘱本身是一种法律行为,则作为法律行为,本身必须具备法律行为的要件;另外,公民虽然有遗嘱的自由,但是,订立遗嘱本身并非毫无限制,它必须具备一系列的条件,才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五、案例分析

答:(1)有效

2)存款、现金、家具、衣物由陈甲、陈乙和陈丙三人依法定继承分割;陈丙因照顾老人较多,可以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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