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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资源网《婚姻家庭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

最近更新: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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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形考作业三:

一、填空题

1.被继承人死亡  22个月内 放弃受遗赠  3.公证  4.国家 集体所有制组织  5.没有继承人的人 长辈 同时死亡 继承

二、不定项选择题

 1C  2A  3ABCD  4ABCD  5ABCD

三、判断题

  1.错  2.错  3.错  4.错  5.对

四、名词解释

1.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等,均按法律的直接规定予以确定的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3.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4.转继承,也可以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五、简答题

  1.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2.比较遗赠与赠与

 (1)遗赠和赠与都为法律行为,前者为单方法律行为,后者为双方法律行为。按《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前者,不用征得受遗赠人即可成立,而后者,须征得受赠人同意方得成立。:::

2)意思表示方式不同。前者必须以遗嘱的形式表示,而后者,则为非要式合同。

3)发生效力的时间不同。

4)处分财产的范围不同。

 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何区别?

1)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即使都发生继承人已死亡的事实,但这两者存在着区别。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则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是由已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范围较大,而且事实上取得遗产的一般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代位继承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来继承。

3)适用的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六、案例分析  

答:(1)刘兴旺生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故在刘兴旺死亡后,张湘妹有权按此遗嘱继承刘兴旺遗产的一半,另一半由刘兴旺的父母继承。

2)刘兴旺死亡后,张湘妹仍与刘兴旺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她成为刘父母遗产的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刘兴旺兄弟对父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故在刘父母死亡后,其遗产(即他们生前继承刘兴旺遗产的另一半财产)应由张湘妹继承全部或绝大部分,而刘兴旺兄弟没有继承权或只有少部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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