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形考作业四:
一、名词解释
1.听政程序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在对重大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为非本案调查人员支持,当事人参加对案件进行指控与申辩,以获取证据的过程。
2.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依法对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违法失取,自又不够刑事惩罚的所属人员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3.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惩污染或者破坏环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重大后果,触犯罪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4.无过错责任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公民、法人只要对国家其他单位或个人客观上造成损失(包括财产、人身损失)即使主观上设有过错,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行政处罚情节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6.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监督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而破坏或者污染环境,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C2 3 4.AC 5 6.BC 7.B
三、简答题
简述公害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意义和例外情况。
答:公害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1.公害是现代工业的产物,大工业本身就属于高度危害的严重污染,危害社会和企业;2.公害民事赔偿责任实施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公平。
公害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无过错意义:1.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推动排污单位积极治理污染。
公害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情况:1.战争。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3.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中,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三、论述题
1.试论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答: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责任构成要件(1)行政违法;(2)行为有危害后果;(3)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有因果关系;(4)行为者有过错。
2.试论环境保护法中的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答:环境保护法中为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为义务而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污染危害环境的行为;(2)造成了损害后果;(3)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