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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资源网《国家赔偿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2025年春

最近更新: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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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三:

(第712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20

1C

2D

3D

4D

5C

6C

7A

8A

9D

10D

二、多项选择题:每空3分,共30

1AD

2ABC

3D

4ABCD

5BCD

6AC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

1、刑事赔偿范围:也称冤狱赔偿范围,指对国家刑事赔偿责任应当界定在何种范围之内。

2、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指请求人向赔偿的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经审查而对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活动。

3、刑事赔偿请求人: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包括自然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指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

5、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它是指国家赔偿法适用于那些地方,适用于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包括国家赔偿法的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十佳效力。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16

1、国家赔偿适用的特点:

   第一、国家赔偿法的适用主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赔偿申请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具有国家强制性。

   第三、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就其活动方式来讲,是国家机关将国家赔偿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事实中的活动,是个别性的运用国家权力的法律活动。

   第四、正是由于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具有将具有将赔偿法的一般规定运用到具体事实的特点,要求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作出主动性、创造性的活动,对具体情况要有客观、全面的分析,对国家赔偿法律规范要有完整、准确地理解。

2、在我国,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有哪些?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17条、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形式国家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案例分析(9分)

曹景学,男,39岁,汉族,公主岭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赔偿请求人曹景学于1997年7月19日以申请刑事赔偿为由,要求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赔偿因办错案给请求人造成的损失250万元,并为请求人恢复名誉,向请求人赔礼道歉。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逾期未做出决定。曹景学又于1997年10月15日向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四平市人民检察院逾期未做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遂以无辜被捕入狱为由,于1998年1月5日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经济赔偿申请。申请事项为:1、冤狱13个月期间实际支出1.3万元;2、冤监期间工资补助3.25万元;3、冤狱患多种疾病治疗及缮食补助12.95万元;4、由于冤狱给律师职业带来的影响(每年7.5万元,31年)的损失232.5万元,以上请求事项合计250万元。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查明:赔偿请求人曹景学于1996年6月5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1996年6月20日被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逮捕。公主岭市检察院于1997年7月3日以定罪证据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于1997年7月4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看守所释放。

1、曹景学是否具有刑事赔偿请求权?

2、曹景学请求刑事赔偿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赔偿金额应如何计算?

案例分析基本要点:

1、赔偿请求人曹景学依法具有刑事赔偿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本案刑事赔偿请求人曹景学,于1996年6月20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1996年6月20日被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逮捕;因定罪证据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于1997年7月3日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书,于1997年7月4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看守所释放。曹景学被错误逮捕,限制人身自由394天,依法取得了向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的权利。

    2、曹景学请求刑事赔偿案符合法定程序。赔偿请求人曹景学,因被错误逮捕,于1997年7月19日向赔偿义务机关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做出决定;于1997年10月15日依法向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该复议机关逾期未有作出决定,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曹景学的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规定的赔偿程序。

    3、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实施错误逮捕行为,无辜限制赔偿请求人曹景学人身自由394天。据此,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赔偿曹景学赔偿金10,035.18元,对其他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1、杨某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要求?

应根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要求

2、杨某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

答案要点: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区人民检察院和区人民法院。

3、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金钱。

4、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答案要点:一般采取金钱赔偿的方式。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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