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与实务】形考作业三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2、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3、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
4、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有关人员因与案件、案件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的诉讼活动的制度。
5、是指法定的诉讼参与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时,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B
三、多项选择
1ACD 2BC
四、辨析题
1、 判断:(正确) 理由: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首要子,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 判断:(正确) 理由: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构成共同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小李15周岁,不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他们不构成共同犯罪。
3、 判断:(不正确) 理由: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4、 判断:(正确) 理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所以,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
5、 判断:(正确) 理由: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我国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目的是在合议庭评议与判决前给予被告人最后一次为自己充分辩解的机会,以便使法庭进一步听取被告人的意见,这对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案件有重要意义。
五、案例分析
答:甲的父母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甲乙之间的买卖有效。 因甲在购买乙的摩托车时是一个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民事行为合法有效。至于几个月后, 甲因患精神病, 丧失 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他几个月前健康状况正常的情况下行使的民事行为无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