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四
三、辨析题
1.政治协商指的就是中共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
错。还有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
2.中国干部管理工作由党的各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具体执行
错。中国干部管理工作由党的各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人事行政部门具体执行。
3.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就是缺什么人补什么人。
对。录用公务员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以职位空缺为前提,并以空缺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为依据。
4.受到法律惩罚的人不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错。那些虽然受到法律惩罚但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然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5.我国所有企业都必须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错。目前只是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是如此。其他企业,如民营、三资企业则不一定。
四、简答题
1.简述村民自治的实质和内容。
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村民通过民主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办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4分)村民自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根本,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从操作的角度看,村民自治主要包括三个基本环节:即制定村委会选举办法,保证民主选举;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证民主决策;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民主管理。(6分)
2.简述中国共产党任免干部的主要程序。
首先是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其次是上级党委审批。再次是正式任命。
五、论述题
1.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有权要求公务员履行其法定的应尽职责,同时也有义务保障公务员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利;公务员有忠实履行其职责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要求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权益保障。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一定的权利,就无法执行公务;没有一定的义务,就不能防止公务员滥用职权。只有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公务员依法行政。(6分)
(1)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必须履行九项义务:一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是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是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六是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是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未能履行应尽义务的,即视为违纪行为,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与行政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分)
(2)公务员的权利
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有八项:一是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是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是参加培训;五是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是提出申诉和控告;七是申请辞职;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六、课堂讨论
学习本课程后的心得体会
经过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学习,使我建立起关于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概念,加深了我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认识与了解。
一、何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是我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我国人民就是通过这样的政治制度来保证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总概括,它规定了我国国家政权机关尤其是中央国家机关之间的权责分工及其相互关系。人民代表大会集中统一掌握国家权力,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等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由此开展工作和依法正常运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偶然的,它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之所以能把13亿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就在于它植根于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实践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实践证明,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够真正体现并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够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把全国各族人民动员、团结并组织起来,推动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经过学习发现,这项制度的优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而人大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组成人员,这样的政治体制既可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随时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又可以保证人大代表不会脱离群众,不会成为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特殊的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人大代表的选举不是由政治党派或者社会派别推举候选人。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没有政治界别。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防止某些政党通过选举操作,把政党利益凌驾于人民的利益之上。正如吴邦国同志所说,我们的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第三,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其言论不受法律追究。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人大代表能畅所欲言,真正反映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能够为国家的建设建言献策。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尊重并且保护少数人的政治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集体协商,每一个人大代表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这就使得人民代表大会不会成为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会议。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弊端
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基本适合中国国情的。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完美的,尤其是当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实行的时候,更会体现出一些弊端。
通过对这一系列内容的学习,结合现实情况,发现一下弊端:
1、全国人大代表人数过多而会期过短,一年只开一次会议,近3000人坐在一起开会,在两个星期内讨论不出什么来。西方国家的议会一年的开会会期差不多有半年。
2、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数又太少,只有100多人,而其权力却很大,因此其代表性不够广泛,另外每隔两个月才开一次会,会期5天左右,这也不够充分讨论。
3、全国人大代表的组成比例不合理,各级党政官员占了差不多一半,基层普通代表人数太少,这就出现了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的现象,因此监督效果可想而知。
4、由于全国人大代表人数过多会期过短,因此在开会的时候无法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能在本代表团内小范围发言。也不能在大会上对其他国家机关进行面对面直接发问质询,而只是被动的坐在位子上审议干巴巴的工作报告。
5、全国人大代表是由省一级的人大选举产生的,与普通民众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其代表性不够。
6、宪法和法律对于全国人大权力的内容和程序的规定不够详细,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全国人大行使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财政权和人事权难以真正落实。
7、全国人大代表都不是专职代表,而是兼职。日常主要从事其它的工作,工作繁重,很多人只到了快开全国人大会议时才会想起自己是代表,因此平时履行代表义务职责的时间并不多,联系选民以了解民情的机会很少。另外,其参政议政的能力并不一定高,因为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名单基本上是已经指定好的,当选的标准是在某个行业或部门业绩突出的优秀人员,而不是看其政治参与能力水平的高低。这样,造成全国人大代表的素质良莠不齐。
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我国的这一根本制度还需要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不断为之完善,更好地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